兵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兵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明清兵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掖庭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掖庭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参看“掖廷”、“掖庭令”条。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宫闱局,设令二人,丞三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宫闱局为宫闱署,参用士人。唐复为宫闱局,属内侍省,掌宫内门禁,领无品宦官侍奉内廷、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属吏有书令史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厍狄迥洛传》:“以军功补都督,加后将军、太中大夫,封顺阳县子、邑四百户。迁右厢都督。”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西京道盐铁、赋税、度支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合称五京计司,总管全国财政。置计司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掌西京财赋会计之事,属南面
官署名。南宋初年置。属工部,掌兵器制造。设监造等员。官署名。南宋初年置,亦称御前军器所,隶工部,掌制造兵器。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诏令选用有才干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太仆,正六品;副仆,正七品。掌太后舆马。
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资治通鉴》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 “先是 (王) 凌表 (满) 宠年过耽酒,不可居方任。”胡三省注: “方任,方面之任也。”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或镇守一方的将军、总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