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中兵曹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中兵曹掌畿内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设中兵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西魏字文泰为丞相,相府中亦置中兵曹参军,北周末,杨坚为大丞相,以坚父名忠,避讳改称内兵曹,设内兵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中兵曹掌畿内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设中兵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西魏字文泰为丞相,相府中亦置中兵曹参军,北周末,杨坚为大丞相,以坚父名忠,避讳改称内兵曹,设内兵参军。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
即“分得拨什库”。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见“盛京将军”。
地质调查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二月设置,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附设于财政厅。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先隶农矿部,后
警察职名。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于警正;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长。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于县,掌全县警察事务,其地位相当于科长。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异,或有重大功绩者,奉旨交部从优议叙,加倍给予奖励,称为优叙。
郡门下吏名。汉始置于郡国,《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正门有亭长一人。”《后汉书·儒林传》记孙堪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可见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其下有门卒,见《汉书·韩延寿传》。晋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见“大清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