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吏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①皇帝的亲近侍卫。《汉书·惠帝纪》: “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执楯、执戟,亲近侍卫也。”秦、汉以郎中、中郎、侍郎等郎官执戟宿卫宫殿门户,故亦为郎官代称。② 武官名。
守关的官吏。唐元结《元次山集·欸乃曲》:“唱桡欲过平阳戍,守吏相呼问姓名。”
兵部驾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司驾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俗称。
官名。北周置。《隋书·达奚长儒传》:“宣政元年 (578),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正五命。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达奚长孺传》:“宣政元年(公元578年),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
官名。金朝设于国子学。掌校勘文字,秩从八品。官名。金置,属国子学,秩从八品,掌校勘文字。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长官。见“徽政院”。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