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典簿厅典簿
官名。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明制有典簿二人,录事一人。清制有典簿满、汉各一人,经承一人,掌章奏文移。每年夏季。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汇缮支出酒、盐、米、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并掌本寺官员俸银、奖惩、考勤等事务。厅下设本房、俸粮科、厨役科,各设经承一人,办理分管的事务。
官名。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明制有典簿二人,录事一人。清制有典簿满、汉各一人,经承一人,掌章奏文移。每年夏季。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汇缮支出酒、盐、米、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并掌本寺官员俸银、奖惩、考勤等事务。厅下设本房、俸粮科、厨役科,各设经承一人,办理分管的事务。
官署名。元朝置,掌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教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
“子都将”的省称。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官名、郡名,汉末王莽置,为京尉大夫或京尉郡的省称。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义渠十县,为京尉郡,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郡府称大夫府,居故长安寺。见《汉书·王莽传》和“三辅黄图”。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始置,为正七品贴职,作为特恩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
相传为夏朝所置的教育机构。相当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郑玄注:东序,“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
即“丹书铁契”。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左右卫坊,为东宫警卫机构,主官为左右卫坊率,各领骑官备身正副都督、骑官备身五职、骑官备身;内直备身正副都督、内直备身五职、内直备身;备身正副都督、备身五职;直閤、直前、直后;又有旅骑
县门下吏名。晋代于郡府置门下议生,县亦置门下议生,见《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志中》记北齐京县属吏,在主记之下有“议及功曹”,按同书记北齐清都郡设有议生,以晋代之例推之,“
官名。隋炀帝改殿内省尚乘局的龙厩署为典厩署,唐沿置,改属太仆寺。有典厩署令二人,丞四人,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所属有府、史、主乘、典事、执驭、驾士、掌固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