儹运御史
专差御史名。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至万历时始差御史。掌督理南粮北调、监兑粮米、催儹运船,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
专差御史名。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至万历时始差御史。掌督理南粮北调、监兑粮米、催儹运船,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宗室不宜典三河”,见《汉书·刘歆传》,二、“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
公文术语。即某一机关对其他机关发来公文之统称。清朝各衙署对来文有严格的登记制度。
官名。北齐置,车府部长官。由宦者担任。官名。北齐置,属中宫仆署,见“中宫仆署令丞”。
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洪武二年 (1369) 始置,选能疾行者二百人,以百户领之,负责传递军情。
官名。唐置,由殿中侍御史一人充任,属御史台殿院。其职掌是与知西推侍御史掌推鞫之事,并监督左藏出纳。参见“知推侍御史”。
官名,汉置,边郡置长史一人,俸六百石,掌兵马。西汉边郡有丞和长史,东汉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官名。秦汉之制,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三
陆军相当官。设于团本部,由中尉或少尉充任,员额一人,掌军中旗帜。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即“参选”,见该条。
参见“三公郎”。
官名。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以一人为长,称审判长,通常以庭长担任,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维持法庭秩序,讯问被告及证人,代表审判庭宣示。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通称为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