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官协理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官名。麹氏高昌国吏部次官,协助吏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始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参见“司矢”。
官名。清朝八旗火器营职官,正三品,位在翼长之下。于各营总内拣选充任。分掌章奏文移及内、外火器营训练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司农寺,掌廪藏食粮以供官吏、军兵禄食,凡纲运受纳及封桩支用之数,每月申报司农寺,下辖二十五仓。
官名。唐朝侍御史年资深者一人判台 (御史台) 事,知公廨杂事,谓之杂端,权任甚重。后作为侍御史别称。官名,唐代御史的别称。唐代御史台有御史六人,职令长的主台内事务,称台端,其余称端公,掌管杂事的称杂端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属詹事。成帝鸿嘉三年(前18)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官名。汉、魏、晋等置,为太子厩长之副贰,与长共掌车马。参看“太子厩长”。
参见“车部郎”。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怀方氏中士八人,掌招致远方之民及物。北周依其制置怀方中士,正二命;怀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荐举制度。明崇祯(1628—1644)始定,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无亲王之藩,郡王亦可保举。
官制用语。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于战事结束后,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孝庄帝以后,发授较滥,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