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曹
官署名。汉朝置,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属御史台。设侍御史主其事。
官署名,汉置,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掌供奉祭祀之事。《宋书·百官志下》:“(侍御史)凡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月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官署名。汉朝置,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属御史台。设侍御史主其事。
官署名,汉置,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掌供奉祭祀之事。《宋书·百官志下》:“(侍御史)凡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月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官名。同“中射”或“中谢”。战国置。①宫廷侍御士官。《韩非子·十过》: “中射士谏。”于省吾新证: “吴北江先生谓射乃榭之借字是也。谢、榭金文作厨 。《虢季盘》: ‘宣爰乡。 ’《春秋
官名。以内侍二人充任,通掌三馆图籍事。
官名。明制于顺天府置都税司大使一人,秩从九品,掌税收之事。其下设副使一人,未入流。
官名,辽朝置。辽朝官府,分北院和南院,各置大王一人,称北院大王(或北大王)和南院大王(或称南大王),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知南院大王事为南院大王之佐官,佐南院大王掌部族军民之政,主理民。北
见“发敕司”。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掌发制敕之事。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一说同“大仆”,掌宫中之事。《左传·成公六年》:“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杜预注:“兼大仆。”孔颖达疏:“沈氏云:‘大仆职云,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郑注云:燕朝,朝于路寝之
官名。北魏置。《魏书·崔亮传》: “宣传左右郭神安颇被世宗识遇,以弟托(崔)亮,亮引为御史。”为皇帝左右的亲近之职,权势虽大,品阶不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舆”。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官”。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不在原籍,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称寄应。宋制,应解试者不在原籍,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称为寄应。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