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港务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汉置,仅次于将军。大将军营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掌一部兵马,俸比二千石。属官有司马一人,掌领兵,俸比千石。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周礼》春官大宗伯之属,为众乐官之长,掌国子的音乐舞蹈知识教授,主持国家各种礼仪中音乐的演奏。员二人,中大夫爵。西魏恭帝三年(556)复置,为春官府属官,正五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
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主官有团长(上、中校)一人,下设团副(中、少校) 二人, 副官(上、中尉)一人,旗官(中、少尉)一人, 军士六人, 军官相当官十人,军士相
见“十光将军”。
村公所的组成人员。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设置,见“村公所(2)”。
官制术语。指正式编制以内的官员。参见“员外”。唐制,正额以内的官员称为正员,其俸给依规定数支给。参见“员外”条。
官名。北魏置。《刘玉墓志》: “大魏开建,托定恒代,以 (玉) 曾祖初万头,大族之胄,宜履名官,从驾之众,理须督率,依地置官,为何浑地汗。尔时此班,例亚州牧。”
清兵入关后,经制的八旗军名额已有定制,但人口不断增长。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决定从满、蒙、汉各旗的余丁中挑选四千五百人,经过训练,称为养育兵,乾隆时已增至二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