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鸾局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七年(1167),章宗明昌二年(1191)增设一员,一员掌受铺陈诸物,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亦设,隶大都留守司,秩正五品。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副使二员。辖烛刺赤、水手、针工、蜡烛四提领所。
官署名,金朝置,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七年(1167),章宗明昌二年(1191)增设一员,一员掌受铺陈诸物,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亦设,隶大都留守司,秩正五品。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副使二员。辖烛刺赤、水手、针工、蜡烛四提领所。
官署名,金朝置,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见《金史·百官三》。
指官吏致仕、退休。《汉书·张敞传》: “及卫将军张安世,宜赐几杖归休,时存问召见。”又,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七月设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粮食行政事宜。部内分置总务司、人事司、管制司、储备司、分配司、财务司及调查处。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
官名。西汉王国有私府长,或称中御府长,见《史记·仓公列传》。参见“王国私府长”。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军行步卒的小吏。属员有旅、府、史、胥、徒等。《周礼·夏官·序官》“行司马”郑玄注: “行,谓军行列。”官名。周置,属夏官,位次于舆司马,掌徒卒《周礼·夏官·序官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韩非子·人主》: “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郎”。
官名。西周置。“奠”即甸。为管理远郊区农业生产者的地方长官。官名。西周设置,为乡遂组织中遂的长官,见《师䢅鼎》,职掌相当于《周礼》中的遂人,掌六遂及四等公邑的政务。其所属有善夫等。
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是汉代策问的继续,此法至清代仍沿用。未废八股时,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是条对性质,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
首都的通称。《史记·平淮书》:“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中都即指京师。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