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曹令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官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位在枢密直学士下,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带此职者皆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三品。官名,宋真宗景
官名。明朝僧纲司主官,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一人,从九品。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设官不给俸禄。清朝各府沿置,详“都纲”。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东汉末五斗米道首领。《三国志·张鲁传》:“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东汉末年,五斗米道的首领张鲁自号为师君。《三国志·魏书·张鲁传》:“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周礼·地官》: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
官名,汉置,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免(官),待诏,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守邸与共食。”
军职名。唐初,缘边军镇每五百兵士置一人,为统兵官,任期随兵交替。宋朝属都一级统兵官,受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承局之下。(1)武官名。唐置《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
官署名。民国置,为省行政机关之一,承省长命令,办理全省的实业行政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实业两科令》,实业科改置
官名。北周置。太子宫尹下大夫副职,亦称小宫尹。佐太子宫尹辅佐太子。正三命。
官署名。清朝负责呈递奏折传宣谕旨之机构。设于清官内廷。成立年代不可考。掌向内递进奏折、题本,向外传宣谕旨; 安排八旗、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 呈递引见官员的“膳牌”、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