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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部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台(省)诸曹之一。职掌全国粮食仓储出纳之政令、帐目。长官为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魏晋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前期设尚书为长官,直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为郎曹,隶度支尚书。北齐因之。麴氏高昌国亦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隋初因之,长官称侍郎。文帝开皇三年(583)以后称仓部司,隶户部,历朝因之。掌全国仓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政令,审核诸司出入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开皇六年增置员外郎一员为次官,司本署籍帐。炀帝改侍郎为郎,置二员,罢员外郎,寻又减一郎,置承务郎一员,同员外郎之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同庾,咸亨元年(670)复旧,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名司储,肃宗至德二年(757)复旧。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以后,或以他官兼任出纳使,掌管仓储之事,渐夺其权。唐朝中晚期户部诸司职权渐归三司使,五代因之。北宋初仓庾受纳租税、出给禄廪之事悉归三司,又别置提点仓场官督察其事,本司无所掌,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实掌国家仓场储积给受之政令,分设仓场、上供、给纳、粜米、掌法、知杂六案,由郎中、员外郎总领其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以司农寺并入,绍兴四年(1134)复分置。辽、金、元不置。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为户部四属部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二十三年分四属部为十二部,遂罢。又,渤海国置为左六司支司之一,置郎中、员外以主其事。


官名。掌管粮食收藏发放的官员。魏设仓部郎,历代多沿用其制;隋初改称仓部侍郎,隋炀帝时又复称仓部郎;唐朝称仓部郎中,为户部属官。参看《隋书·百官下》、《唐六典户部尚书》、《新唐书·百官一·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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