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福晋
见“福晋”。
见“福晋”。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曲中士,正二命;典曲下士,正一命。掌曲(麴)的制造,以供酿酒之用。《周礼》中无此官。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为郡邸长副贰,主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为郡邸长之副,佐长掌诸郡在京师之邸。参看“郡邸长”条。
“长流参军”代称,意即长流曹长官。见《宋书·颜师伯传》。
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将领。《汉书·西域传·单桓国》:“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中等官佐”。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工巡总局东西城路工局设。时隶巡警部。专司修筑路工事宜。辖内城路工东、西局,外城路工东、西局,西直门外路工局。置总办一员,辖文案、支应、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代行大司马之职,主武事,掌征伐。《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乃拜光武行大司马,持节过河。”参看“大司马”条。
官制用语。①试任其职,尚未正式任命,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691)。《旧唐书·于休烈附敖传》:于敖“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史。元和六年,真拜监察御史。”②外官带职,仅试假其衔。《陆宣公集》卷一四《又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
官场用语。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