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丧未葬不许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简称。又称殿岩。即殿前都指挥使,在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称殿帅,也称殿巖。参看“殿前都指挥使”条和《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殿前司》。
官署名。即殿前司。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孙权置,领兵。骆统以此职领武射吏三千人,后兼领凌统兵。见《三国志·刘丝传》、《骆统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宿卫或征伐。《三国志·吴书·骆统传》:“常劝(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官名。即良酝丞。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官署名。宋朝宗正寺所属机构。掌宗室族属名籍,序其服纪之远近。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省警保处组织法》,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仍隶属于省政府。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内部组织有六科、三室:第一科,
官名。①太常寺太医署官员,隋朝置二员,唐朝置一员,正八品上。掌教授诸生医学。② 即唐朝府、州“医药博士”。医官名。隋代太医署有医博士。唐代太医署也有医博士,正八品上,掌教授诸生。见《隋书·百官下·太常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