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军营

五军营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三大营之一。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所统马步军分为中军,左、右哨,左、右掖。并以围子手、幼官、舍人、殚忠、效义诸营隶附。以勋臣二人提督,并设提督内臣一人。坐营官一人。下设把总、把司、把牌等官。参见“三大营”。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为反击鞑靼、瓦刺等蒙古贵族军的不断进扰,曾数次率军北征,每次出征均将全军步骑编组为中军,左掖、右掖、左哨、右哨五大部,称为五军。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按五军的编组置五军营,每年调集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兵番上京师隶属之,称为班军。五军营设提督内臣一人、武臣二人,掌号头官二人,大营坐营官一人,把总二人。每军(掖、哨)设坐营官一人,马、步队把总各一人,掌操练外班马军、步军。其下附属围子手营、幼官舍人营及殚忠、效义诸营。明代后期五军营的组织有所变化,分为战兵四个营、车兵四个营、城守两个营。其设官情况如下:战兵一营,左副将一;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三营,参将一;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右副将一;战兵七营,练勇参将一;车兵八营,参将一;车兵九营,游击将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大号头官一。以上由兵部派充。监枪号头官一,中军官十一,随征千总四,随营千总二十,选锋把总八,把总一百三十八,以上均由本营派充。

猜你喜欢

  • 狱司空

    官名,汉置,掌牢狱。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吏名。汉置于诸县,专主监狱。《汉官仪》说:“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

  • 印铸局艺师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 市自治制

    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除特别市之外,其余均为普通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

  • 余莫弗瞒咄

    官名。南室韦二十五部各部首领,犹酋长,死则子弟代立,嗣绝则择贤豪立。

  • 改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司务厅

    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初名收掌处,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八月改为司务厅,掌收发往来文书及呈递折件、监视关防、请送印钥等事。由总办章京内酌派二人为“领办”,主管司务厅事务。下设文案科房供事二十四人

  • 国税厅总筹备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十日公布的《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的规定,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均由财政总长呈请

  • 建德校尉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

  • 福田院

    北宋安置老疾乞丐的机构。置于开封,初有东西福田院,后置南北福田院,各有屋五十间,每岁由内藏给经费五千贯。

  • 提举茶盐司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