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诸路群牧、马牛群之事。官署名。辽置,掌群牧之事,属北面群牧官。设总典群牧部籍使、群牧都林牙等职。
宋代的宰相、翰林学士、御史称三告官。宋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二》:“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平江、松江等处南镇国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二年 (1309) 由太常寺改置,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务。设官十二员。四年,复改太常寺。延祐元年 (1314),又改为院,以大司徒领之。七年,降从二品。夭历二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详“陆军审计处”。官署名。民国置,为地方审计机关,属审计部,设在各省政府和直属行政院的市政府,掌理本省或本市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的审计事务。
官学名。清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设于景山前门左右连房,属内务府。专门培养上三旗佐领、管领下闲散子弟。设总管三人,汉书及翻译教习二十一人。额定学生为三百九十二人,入学年龄为十至十八岁,每人每月给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马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两制或朝官以上充任,主管司农寺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司农卿为司农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司农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司农寺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
即“南大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