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司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辽朝官署名。即南面官之“宣徽院”。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清朝总督之别称。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设于京师等处。分理寺庙佛教事务。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茶叶。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侍从武官的首领之一,统领募员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武官名。北魏有募员虎贲,是选拔来的天下勇武之士,主要是鲜卑人,以募员虎贲将军统率之。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改资用库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升从三品。二十九年,升正三品。掌皮货衣物出纳。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利用院,秩从三品。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