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室
官署内部机构名。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总理官署内部事务。
官署内部机构名。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总理官署内部事务。
武官名。五代时后周设置,属殿前司,统一指挥铁骑军左右厢与控鹤军左右厢的军事。石守信在后周时曾任此职。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科长、科
即“小驾部下大夫”。
官名合称。即唐朝所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都护。五代后唐以此为定额,仍以安东大都护为首,其安南、安西、安北三大都护次之。详见各条。
封号。西夏授与六品官,又称为武孝恭敬东南姓关上耐原。
官署名。明初于工部所属将作司下设。洪武六年(1373)置,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掌营造供需诸事。十年随将作司同罢。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
官名。周朝置。掌天时历数。或说瞽为掌乐大师,史为太史。《国语·晋语四》:“《瞽史之纪》曰: 唐叔之世,将如商数。”韦昭注: “瞽史,知天道者”。《周语下》: “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韦昭注: “瞽、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