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书判拔萃科

书判拔萃科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建隆三年(962)设,选人有格未至而能试判三道者,可请文解应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可非次拔擢,第三等以下或超资授官,或依资授官,或放选授官,或放选赴冬集。仁宗天圣七年(1029),重定试法,应试选人录所撰判词三十道传流内铨,词理优长者赴京考判词十道,合格者许赴殿试。景祐元年(1034 )罢。


(1)铨选考试之一。宋初承唐制,命资格未至的选人试判三道,从律中出题,合格者分成五等,特予放选授官或超资授官。(2)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文类科目。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重定试法,准应试选人录所撰判词三十道关吏部流内铨,流内铨审核后,择其中辞理优长者招至京师,考试判十道,合格者准予参加殿试。次年六月,仁宗亲试书判拔萃科。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李淑上书说:“吏部故事,选人以格限未至者,仍试判三节,谓之拔萃,此特有司之事耳,而陛下乃亲策之,非其称矣。”于是罢书判拔萃科。

猜你喜欢

  • 京县

    县的等级之一。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一等,相当于唐代的“赤县”,参见该条。金制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即诸京附郭的县,次于中都附郭的赤县。

  • 南台侍御

    “侍御史”别称。南北朝称御史台为南台,故名。《和墓邃志》:“俄迁员外散骑侍郎,领南台侍御。”(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三)。

  • 忠信将军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 命妇

    受帝王封号的妇女。始于周朝,历代沿之。有内命妇和外命妇之分。详“内命妇”、“外命妇”。1、古大夫之妻称命妇。2、有封号的妇女。《后汉书·孝安帝纪》:“皇太后率大臣命妇谒宗庙。”注:“《丧服传》曰:命夫

  • 税务处提调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的佐官,见“税务处”。

  • 监军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荀衍以此职守邺都,督河北事。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领兵并监督军事。《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是时荀攸常为谋主,彧兄衍以监军校尉守邺,都督河北事。”

  • 昭文馆判官

    官名。见“昭文馆”。

  • 弁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

  • 府州县的等级之一。(1) 县。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2) 州。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3) 府。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参见“望”。

  • 王国卫士长

    官名。西汉置,属王国郎中令。《汉书·武五子传》记昌邑哀王有卫士长。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