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房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入北京后改明中书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入北京后改明中书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官名。掌管改火。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别火为狱令官,掌管改火。《论语·阳货》:“钻燧改火。”朱注:“燧,取火之木也。改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靴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北魏置于皇宗学内。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学官名。见“皇宗学”。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大鸿胪(初名典客)。《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属官有别火令丞。”注引如淳说:“《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东汉废。参见“别火令丞”。
官名。唐朝节镇、州、府皆置,主行役出四方。 见《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764)》胡注。唐朝节镇、州、府都有行官,掌受差遣。《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注:牙官给牙前驱使,行官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置,以宰相充任,总领修日历之事。
官名。武官统称。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均设尉,主发众使民。战国时,赵国设中尉,掌京师警卫。各国又设国尉、都尉等,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县、郡所设掌一县或一郡之兵政。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中央设太尉等,
官名。隋炀帝所置女官,尚工局司织副贰,二员,从七品。宫中女官名。见“司织”。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虞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京都衢巷、苑囿、山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