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佐
吏名。秦汉乡官佐吏,协助有秩或啬夫治理一乡民政,征收赋税。南朝宋亦置,列位乡官之首。
官名,汉置,属乡,掌管乡的税收。十里一亭,十亭为一乡。《后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魏晋南朝沿置。晚清置,乡设乡董、乡佐各一人,乡佐为乡董佐吏,协助乡董筹办议事会议员选举,执行议事会决议等。
吏名。秦汉乡官佐吏,协助有秩或啬夫治理一乡民政,征收赋税。南朝宋亦置,列位乡官之首。
官名,汉置,属乡,掌管乡的税收。十里一亭,十亭为一乡。《后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魏晋南朝沿置。晚清置,乡设乡董、乡佐各一人,乡佐为乡董佐吏,协助乡董筹办议事会议员选举,执行议事会决议等。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即“江淮大都督”。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
官名,也简称“津吏”,汉置,掌守江河渡口。《后汉书·方术列传·段翳》:“尝告守津吏曰:某日当有诸生二人,荷担问翳舍处者,幸为告之。”
即俸禄,官吏的“工资”,汉朝制度是,一半给钱,一半给谷。《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有布被,此诈也。”《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谷)三百五十
参见“淮海津都尉”。
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652)改,显庆元年(656)复名中允。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因太子名忠,故改中允为内允。见《通典·职官十二》,参看“中允”条。
武官名。辽置,见“诸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积石州(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内驻军及吐蕃部族。置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
即“板授”官员任用类别之一。版授简称版,版或作“板”。此制始于晋而盛行于南北朝。朝廷、公府以至都督、刺史均可版授官吏,所授之官有官名、俸禄,可以持版,而无印绶与实职。此制寓有安插闲散人才、绥静地方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