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
官名。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设置乌鲁木齐都统及副都统,掌乌鲁木齐的军政,并在吐鲁番、巴里坤、古城及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县)各设领队大臣一人。所属各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分别管理各城军政,而受乌鲁木齐都统的节制。
官名。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设置乌鲁木齐都统及副都统,掌乌鲁木齐的军政,并在吐鲁番、巴里坤、古城及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县)各设领队大臣一人。所属各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分别管理各城军政,而受乌鲁木齐都统的节制。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任是监督太府寺左藏署所属的国家金库——左藏库的出纳。后由殿中侍御史专监,此职遂停。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为侍从贴职。后定为从三品。南宋因之。官名,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元年1101年)置,为帖职,序位在宝文阁直学士下,从三品,供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
参“蕃汉二字院”。
宦者官署名。北齐置,设教尉。掌后宫用车。隶长秋寺中宫仆署。
官名。突厥语的音译。突厥置,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 “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见《魏书·李顺传》、《李灵传》。
知州与通判合称。郡守及其副职。倅:副,副职。《宋史·选举志二》:“嘉熙元年,罢诸牒试,应郎官以上,监司守倅之门客及姑姨同宗主子弟与游士之不便于归乡就试者,并混同试于轻运司。”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并马军粮料院、步军粮料院置,掌马、步诸军给授俸料批书券历。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太府寺。参见“粮料院”。
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资治通鉴》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 “先是 (王) 凌表 (满) 宠年过耽酒,不可居方任。”胡三省注: “方任,方面之任也。”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或镇守一方的将军、总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