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布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乌布。
官名。清置,位在各部郎中以下,负责掌印、主稿等事。乌布是满语,意为差事。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乌布。
官名。清置,位在各部郎中以下,负责掌印、主稿等事。乌布是满语,意为差事。
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参看“副将”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箭工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凡外官缺出,依例坐补原缺。外官病痊起用,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亲老告近改选者,俱坐补原选之缺。其原缺系月选之缺,在部候补;原系调之缺,赴该省
见“殿前都点检”。武官名。五代始置,为殿前司的副长官,宋虽设其职而不任命。辽为殿前都点检司的副长官,属南面军官。金沿辽制,以殿前副都点检为殿前都点检司的副长官,分左右两职,殿前左副都点检与殿前右副都点
官名。宋朝置,掌三省门钥。初以小使臣充任,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1211),以曾任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
官名。北魏置,南部尚书属官。《公孙猗墓志》: “父臻,南部尚书都郎,车骑府长史。”(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 二五三)
战国秦国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供职的高级官吏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都有官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其佐、史与共养。”
官名,领兵千人,掌征伐。《后汉书·吕布传》:“时太山臧霸等攻破莒城,许布财币以相结,而未及送,布乃自往求之。其督将高顺谏止。”注:“《英雄记》曰:(高顺)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三国志·魏书·刘晔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定置为刑部(都官)都官司长官,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都官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都官郎
①两晋南北朝“员外散骑侍郎”的简称。②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诸司次官,协助长官侍郎管理本司事务。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后置承务郎行其职。唐高祖武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