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正修书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置,设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 光顺门外,亦置;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 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置,设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 光顺门外,亦置;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 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
官府文书名。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若主管官府无印纸,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公据,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称为背批。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乡贯,
流外官名。唐代太医署所属有采药师,置于课药之州。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以进。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官名。春秋始置。《史记·孔子世家》:“定公十年春”,“具左右司马”。战国时,齐、楚、燕等国沿置,掌军政,领兵征战。《战国策·燕策三》:“燕使太子请救于楚,楚王使景阳收而救之。暮舍,使左、右司马各营壁地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署名。清朝云南东川之铸钱局。雍正十一年 (1733) 置,设监铸官一人,以东川府知府充任,掌理滇铜鼓铸事宜。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韩非子·说林上》: “子胥出走,边候得之。”
官署名。清末置,即工巡总局,见该条。
清朝总督尊称。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