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改尚书省讲议武备房置,掌讨论武备,以知枢密院事提举。三年罢。
官名。见“校勘”。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辽帝后亲军组织。《辽史·兵卫志中》:“辽太祖宗室强盛,分迭刺部为二。宫室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皇后述律氏居守之际, 摘蕃汉精锐,为属珊军。太宗益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等。合骑五十万,国威壮矣
参见“理事同知”。
官名。金朝置,系文职正五品上之封阶,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一阶。元朝袭之,升为正四品,宣授。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加授,属四十二阶之第十七阶。清朝为文职从三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六阶。官名。金代文阶官正五品上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七《奚智墓志》:“(智为)内行羽真,散骑常侍、镇西将军、云中镇大将内亦干之孙。”参见“羽真”。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详刑、详谳、宣黄、分簿、奏表五案,掌奏劾命官、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之事。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