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元称御史台为宪台, 《元史·刑法志·职制律》中记述其职掌为“饬官箴,稽吏课, 内秩郡祀, 外察行人,与闻军国奏仪,理达民庶冤辞,凡有司刑名,赋役、铨选、会计、调度、征收、营缮、鞫勘、审谳、勾稽及庶官廉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以
礼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吏部,掌官员名册。南宋因之。
官名。明朝侍仪司下置,正九品,掌殿庭仪礼之事。后革。
官名。北魏末置,西魏沿置。亦作左厢大都督。《周书·贺拔胜传》: “以(贺拔)岳为持节、假卫将军、左大都督,又以征西将军代郡侯莫陈悦为右大都督,並为(尔朱)天光之副以讨之。”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