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官名。北魏置,《魏书·儒林传》载乡学前后之制如下:“显祖天安初,诏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后诏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一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中郡立博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以太保为长官。
官署名。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置于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守司,设管勾一人,以少卿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乾隆 (1736—1795) 时设,满洲大臣二人,於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统摄馆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参见“仪曹郎”。
见“仓部”。官署名。隋始置,为户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仓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全国库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统一财政,集中现金,支配用途并清理审核所属各机关一切债务,账款起见,特设财务委员会。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九日公布的《交通部财务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兼任
官名。 西周置。掌乐之官。 《师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