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统军司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属太后。1、宫中女官;2、给事长信宫之宦者。《汉书·叙传》:“时长信庭林表适使来,闻见之。”注:“孟康曰:长信,太后宫名也,庭林表,宫中妇人官名也。师古曰:长信宫庭之林表也。林表官名耳,
西夏冶铁管理机构。 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三年(1040),设于夏州(今属陕西靖边)东境距黄河八十里处。
官名。唐朝中叶以后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五代沿置,无职掌。宋初属横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太祖乾德二年 (964) ,定其品秩视员外郎 (六品) 。神宗元丰 (1078—10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虞候率府为太子左清道卫,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玄宗开元(713—741)初改定为太子左清道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昼夜巡警,统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
官名。五代设置,主持开封府政务。《五代史·王朴传》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知开封府事。参见“开封府尹”。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烈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名。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景泰三年(1452)始置,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