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轨之臣
不遵纪守法的官吏。《汉书·卜式传》:“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注:“师古曰:轨亦法也。”贾谊《过秦论中》:“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
不遵纪守法的官吏。《汉书·卜式传》:“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注:“师古曰:轨亦法也。”贾谊《过秦论中》:“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
周朝的官秩等级名称之一,从一命到九命共九等,八命是第八等,即王的三公和州牧。后代泛指高级官员。见《周礼·春官·大宗伯》。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六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二人:石砫厅属一人,杂谷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339) 沿用此名。《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
见“仓科”。
僧号。清朝归化城、土默特、察哈尔、锡哷图库伦内札萨克四十九旗及喀尔喀、阿拉善各游牧地喇嘛之称。其出呼毕勤罕入理藩院册者,有归化城十二人, 察哈尔九人, 锡哷图库伦二人, 科尔沁六人,浩齐特一人,阿巴噶
官名。金、元等置。金代六部三架阁库(吏兵两部一个、户礼两部一个、刑工两部一个)都设此官,与管勾共掌档案等,从八品,为该库副长官。见《金史·百官一》。山东盐使司也设同管勾,与管勾共同掌管“诸场发买收纳恢
① 对宰相、三公、执政等辅政大臣的泛称。《后汉书·李固传》: “时太后比遭不逆,委任宰辅,固所匡正,每辄从用。”《魏书· 王肃传》: “高祖崩,遗诏以肃为尚书令,与咸阳王禧等同为宰辅。”明、清亦作为对
官名。隋文帝始置,为正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为从五品。唐沿置,从五品下。北宋初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罢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定为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金再置为文散
见“玉牒所”。
官名。宋朝遣使于辽常置副使,因带国书,故称国信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