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中。
官库名。宋置,属左藏,见“左藏署令丞”。
清代兵部内部机构。掌收在京各衙门文书,以分司办理;京内各衙门给各省的文书,由当月处登记,发交提塘官分递;本部题本,由当月处送达内阁,内阁传抄之事,派满、汉司员分别抄写;并掌管兵部印信及城门启闭等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食盐产销。秩正五品。在产盐地分设山东、宝坻、沧、解、辽东、西京、北京七司,下辖盐场。各司都有自己的行盐地面。置使一员,正五品; 副使一员或二员,正六品; 判官三员,正七品。下设管勾、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置五兵尚书,骑兵曹主骑兵。公府亦有骑兵曹: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始于丞相府置骑兵曹,有掾二人、属一人,秩第七品;大将军府亦置骑兵掾一人,品秩同丞相府。蜀吴无考。东晋初,宋元帝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将作少府左丞”条。
满语官名。汉译为“右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