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设,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初,为户部、工部所辖之职官,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大通桥、各榷关、工部各榷关均设。后,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为主管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宣统三年 (1911) 置。一人,正六品,奏补。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
见“市舶使”。
官名。东汉、三国魏、晋朝诸公、位从公府僚属,为西曹长官,掌府吏署用事。北齐司州、诸县亦置,置于司州者位在西曹书佐下,非西曹长官。官名,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府吏署用。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后世多
即“燕京行尚书省”、“燕京行中书省”。
官名。明朝置,为武臣职,位总兵下。无品级,无定员。皆以公、侯、伯、都督充任。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与主将同守一城为协守。出征时,总兵官总镇正兵,副总兵分领奇兵。武官名。明置,为总兵的副职
官名。都水监(台)诸津次官。隋朝上津置二员,从九品上; 中津置一员,从九品,为津尉副贰。唐朝置二员,从九品下,为津令副贰; 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员,从九品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官
官名。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掌督摄纠司,多由诸曹令史兼任。
传说夏、商每一卿官有三位大夫相佐,合称三大夫。《尚书大传》: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