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三公官指太师、太傅、太保。《汉书·朱博传》:“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三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
参见“左民郎”。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国立学校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以国学废,“立总明观,征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访举各一人,举士二十人,分为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言阴阳者遂无其人。”(《南史·宋本纪下》)南齐沿置,隶
官名。又名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职掌为管理新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并节制各省所设之学堂。二十九年,改称学务大臣。别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管理京师大学堂事。
唐禁军名。贞观初,太宗择善射者百人,称为百骑。武后改百骑之名为千骑,分左右营,睿宗又改千骑为万骑。其后玄宗以万骑平韦氏,更号左右龙武军,全用功臣子弟。长官有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
官名。北齐太子典仓署次官。隋朝沿置,员一人。唐朝置二员,从九品下。金朝宫师府置,正九品。见“太子典仓令”。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为典簿厅之长,总理文牍、会计及一切庶务,并监督簿以下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