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都磨勘司
官署名。宋太宗端拱二年(989)改三司磨勘司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端拱中置,属三司。掌审核盐铁、度支、户部帐籍,检验出纳之数。设判司官一人为主官,以朝官充任。
官署名。宋太宗端拱二年(989)改三司磨勘司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端拱中置,属三司。掌审核盐铁、度支、户部帐籍,检验出纳之数。设判司官一人为主官,以朝官充任。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官制用语,天子行施职权叫称制,代行天子职权,也叫称制。《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边远地区官员满任后,许免赴京参选,由转运司立格就地注授,称就注。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商部”。官名。北齐太乐署令所属有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
官名。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向英国借款,购置飞机,专供商业和练习之用。分别在交通部和国务院设置航空机构:交通部所设的称为航空事宜筹备处,直皖战争后裁撤;国务院所属的为航空事务处,民国十年(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
官署名。宋代设此官署,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初属御营司,后御营司废,改属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署名。隋置,见“领左右府”。
官名。唐置,见“太子司议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