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承受御宝凭由司
官署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置。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各库务支给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置籍登记,以防欺弊。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置簿籍登记,以防欺蒙之弊。
官署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置。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各库务支给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置籍登记,以防欺弊。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置簿籍登记,以防欺蒙之弊。
官名。隋、唐殿中(内)省尚乘局属官,统领习驭、掌闲、驾士,掌饲养调习御马之法。隋朝置十员; 唐朝置十八员,正九品下。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
官名。北魏末置,掌左厢禁卫军兵。东魏相府亦置,经常统兵出征。《北齐书·薛孤延传》:“入为左卫将军,改封平秦郡公。为左厢大都督,与诸军将讨颍州。”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掌理会计、庶务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官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 置,为东宫官属,主赞引之事。三年,真宗即位,遂罢。天禧二年 (1018) 复置,乾兴元年 (1022) 仁宗即位,复罢。
参见“小蕃部下大夫”。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