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札萨克”。
官名。汉朝置高庙令,员一人,六百石;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掌守帝王庙,案行扫除。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掌开阖、洒扫、释奠之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从六品下; 五岳四渎
唐朝正员官以外所添置的员外官中,可与正员官享受同等俸禄待遇者。始置于唐高宗永徽(650—655)间。
官署名,汉置,也写作“鉤盾”、“钩楯”,属少府,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有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钩盾令”条。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八品。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官名。十六国燕置,统殿中兵,侍卫宫殿。见《晋书·慕容德载记》。
官名。见“总督仓场侍郎”。仓场总督是“仓场侍郎”的别称。因其总督各仓监督,故称其为“仓场总督”;主管京仓、通仓的政令等。详见“仓场侍郎”条。
春秋时的军队建制。见“三军将佐”。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工(唐改尚功)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属尚功局。为司制、典制之佐,协掌裁缝衣服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