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塘县
①北周废高塘郡置,属新昌郡。治所在今安徽来安县东北半塔镇。隋开皇初废。
②隋开皇三年 (583) 改高塘郡置,属熙州。治所即今安徽宿松县。十八年 (598) 改为宿松县。
古县名。南朝梁置,治今安徽省宿松县。属高塘郡。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名宿松县。
①北周废高塘郡置,属新昌郡。治所在今安徽来安县东北半塔镇。隋开皇初废。
②隋开皇三年 (583) 改高塘郡置,属熙州。治所即今安徽宿松县。十八年 (598) 改为宿松县。
古县名。南朝梁置,治今安徽省宿松县。属高塘郡。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名宿松县。
唐开元五年(717)置,属陇右节度使。驻地在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北。《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吐蕃寇白草、安人等军,陇右节度使萧灵击破之”。胡注:“疑白草军当作白水军。”宝应元年
唐置,属羁縻宋州。治所在今四川兴文县东境。后废。
东汉改单父县置,属济阴郡。治所在今山东单县南。后复为单父县。(单shàn) 东汉封刘茂为单父侯,改单父县为侯国,治今山东省单县。后又封梁竦子翟为单父侯于此。国除后仍为单父县。
①即今广东高要市东南白土镇。明万历《广东通志》卷46:高要县有白土墟。②即今广西河池市东南白土乡。清乾隆六年(1741)设巡司于此。《清一统志·庆远府》:白土巡司“在宜山县西南一百四十里,居七十二峒之
在今陕西山阳县东。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方舆纪要》 卷54山阳县: 两河 “至县界竹林关,有银花河流合焉,因称两河。《志》 云,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
在今浙江宁波市城区西隅,系我国现存最古之私家藏书楼。明嘉靖四十年(1561)兵部右侍郎范钦建,取郑玄《易经注》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之义而名。庋藏文献达七万多卷,多宋、元、明刻本,其中二百七十种明代
元置,在今湖北宜城市南蛮河东岸。
汉高帝元年 (前206) 项羽封田安置,都博阳 (今山东泰安市东南)。辖境相当今山东济南、德州、泰安、莱芜等地。五年国除。文帝二年 (前178) 以齐之济北郡封东牟侯兴居为济北王,都卢(今山东长清县西
即淀流河集。今河北乐亭县西北二十五里汀流河镇。在河北省乐亭县西北部。面积38平方千米。人口2.9万。镇人民政府驻高采庄,人口460。1953年设汀流河镇,1958年改公社,1972年迁驻高采庄,197
即今广西田林县西北旧州镇。清有隆林营外委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