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广东阳春市西南潭水镇。明洪武初置巡司于此,建文四年(1402)废。永乐初复置。后移于今市东北四十里那乌石。在今广东省阳春市西南。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巡检司于此。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西二十里八岭山。朱植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五子。洪武十一年(1378)封卫,二十五年改封辽,就藩广宁州。永乐二年(1404)迁荆州府,二十二年卒。洪熙元年(1425)葬此。
即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驻地勐朗镇。清光绪十八年 (1892) 至三十四年 (1908) 为镇边厅治。1954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区 (后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迁治于此。1959年设勐朗镇。
唐武德元年(618)置,治所在同谷县(今甘肃成县)。贞观元年(627)废。唐武德元年(618年)置,治同谷县(今甘肃成县)。辖境约相当今甘肃省成县一带。贞观元年(627年)废。
南朝宋文帝时置,属新宁郡。治所在今广东阳春市东北。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后改为铜陵县。古县名。南朝宋文帝置,治今广东省阳春市东北。属新宁郡。齐因之。隋改为铜陵县。
即今湖北随州市西北九十六里青苔乡。清光绪 《湖北全省分图》: 随州西北有青苔镇。
即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西北板申气村。清范昭逵 《从西纪略》 三: 康熙五十八年 (1719) 六月,“十七日约行四十里名拜升气”。“拜升气”,蒙古语意为房子。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在今内蒙古额尔古纳市西北额尔古纳河北岸长甸村。
即碎叶水。今吉尔吉斯斯坦及哈萨克斯坦境内之楚河。《新唐书·西域传》: “由勃达岭北行赢千里,得细叶川。” 即此。
北宋置,属沙县。即今福建沙县东南龙泉。《元丰九域志》卷9南剑州沙县及《宋史·地理志》 南剑州沙县,皆有龙泉银场。在今福建省沙县东南。北宋属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