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河
在今河北蠡县南。又名唐河。《方舆纪要》卷12蠡县:杨村河,“《志》云:滋河、沙河、唐河之水, 自祁州合流,经博野县而合为三岔口,入县界为杨村河,引而东,初自县东南流入河间府境,其后自兰家圈口北决, 由玉田渚口入高阳县”。
在今河北蠡县南。又名唐河。《方舆纪要》卷12蠡县:杨村河,“《志》云:滋河、沙河、唐河之水, 自祁州合流,经博野县而合为三岔口,入县界为杨村河,引而东,初自县东南流入河间府境,其后自兰家圈口北决, 由玉田渚口入高阳县”。
在今湖南祁东县东二十里。《明史·地理志》 永州府祁阳县: “东北有湘江市巡检司,后移于县东北之排山。” 即此。《方舆纪要》 卷81祁阳县“白水市” 条下: “ 《会典》: 县有排山驿。嘉靖十七年,以道
即今广西玉林市西南罗田。清光绪 《广西舆地全图》 郁林州图: 西南有萝田墟。
①即汶山县。治所即今四川茂县。《元史·地理志》 作“文山”。②清雍正八年(1730)置,为开化府治。治所即今云南文山县。《清史稿·地理志》:“东文山,县以此得名。”1913年改开化县,1914年复名文
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新添千户所置,属贵州都司。治所即今贵州贵定县。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7) 废。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以新添千户所改置,驻地在今贵州省贵定县。属贵州都司。辖境相当
在今西藏乃东县南。相传公元7世纪时,由松赞干布主持建造。18世纪初叶蒙古准噶尔部侵犹西藏时,寺内大量文物被毁。十三世达赖曾重修此寺。“昌珠” 藏语意为鹞子和龙。1961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西
清雍正二年(1724)改宁夏卫置,与宁朔县同为宁夏府治。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老城。1913年废府,1914年为甘肃宁夏道治。1928年为宁夏省会。1935年移治谢岗堡(今习岗镇)。1941年改为贺兰县。
即布拉木达克喇城。宋代名布让。明为普兰。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普兰宗。1960年改设普兰县。“普兰”,藏语意为独毛。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普兰县普兰。1960年撤销,改置普兰县。
在今陕西华县西南二十三里。《新唐书·地理志》郑县:“西南二十三里有利俗渠,引乔谷水……支分溉田,皆开元四年诏陕州刺史姜师度疏故渠,又立堤以捍水害。”
又作达马山口。在今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达巴东南二百一十里。藏语 “夏吾” 意为嫩肉,“拉”意为山口。是西藏达巴、普兰边民去印度夏吾 (米当) 地方的山口通道。1954年中印协定规定双方商人、香客可经由此
清末、民国间由上歇武族分出,驻地在今青海称多县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