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土尔扈特南路旗
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率土尔扈特部由伏尔加河流域回到祖国后设置,包括旧土尔扈特汗旗、旧土尔扈特右旗、旧土尔扈物左旗、旧土尔扈特中旗四旗,属乌讷恩素珠克图盟。驻牧地在今新疆和静县北。
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率土尔扈特部由伏尔加河流域回到祖国后设置,包括旧土尔扈特汗旗、旧土尔扈特右旗、旧土尔扈物左旗、旧土尔扈特中旗四旗,属乌讷恩素珠克图盟。驻牧地在今新疆和静县北。
元属察合台汗国。在今新疆博乐县,艾比湖之西。《西游录》 作不剌,《西使记》 作孛罗,《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 作普剌,《耶律希亮传》作不剌,均为同名异译。又作不剌(见《西游录》),又作普剌(见《元
1944年析绥德、米脂、清涧、子长等县置,属陕西省。治所在马蹄沟镇(今陕西子洲县西)。为纪念刘子洲烈士,故名。旋迁治双湖峪镇(今子洲县)。在陕西省北部。属榆林市。面积2043平方千米。人口30.7万。
春秋晋邑,即今山西沁县南三十五里古城。《左传·成公九年》: “晋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 即此。后置铜鞮县。古邑名。即今山西省沁县南古城。春秋时属晋。《左传》成公九年(前582年):郑伯
宋大理置,在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西北小维西。
唐天宝时以新渝县改名,属宜春郡。治所在今江西新余市南三里。乾元初属袁州。大历八年(773) 徙治今新余市。北宋属临江军。元元贞元年(1295) 升为新喻州。明洪武初复为新喻县,属临江府。民国初属江西庐
即今江苏通州市 (金沙镇) 南二十二里姜灶镇。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通州 (今南通市)东南有 “姜灶”。
亦作阜安湖。在今江苏淮安市西南。《方舆纪要》 卷22淮安府: “阜宁湖在府西南五十里,通高家堰之南,又西接洪泽湖。淮水盛涨,往往挟湖水为患,堤防常切焉。”
清置,属湘阴县。即今湖南汨罗市东北四十八里大荆街。有巡司驻此。(1)在浙江省乐清市北部、雁荡山东麓,东南濒乐清湾。面积57.8平方千米。人口6.3万。镇人民政府驻大荆,人口1.3万。以境内大荆山得名。
在今湖北麻城市东北。《水经·江水注》:“举水出龟头山,西北流,径蒙茏戍南。梁定州治,蛮田秀超为刺史。” 即此。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属辽东都司,治所在大凌河堡(今辽宁凌海市),二十八年(1395)废。建文四年(1402)复置,徙治今辽宁北镇满族自治县。后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置,治大凌河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