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镇
即今安徽芜湖县南十里,青弋江东岸芳山。旧属宣城县。清嘉庆《宁国府志》卷12:方山镇“距城六十里”。
在河南省禹州市西北部。面积64.2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方山,人口1870。因南邻方山得名。1945年设方山区,1960年改钢铁公社,1961年复方山区,1968年改公社,1983年改乡,1985年改镇。产小麦、玉米、甘薯等。有机械、水泥、铸造、铝土等厂矿。公路东接许巩公路。
即今安徽芜湖县南十里,青弋江东岸芳山。旧属宣城县。清嘉庆《宁国府志》卷12:方山镇“距城六十里”。
在河南省禹州市西北部。面积64.2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方山,人口1870。因南邻方山得名。1945年设方山区,1960年改钢铁公社,1961年复方山区,1968年改公社,1983年改乡,1985年改镇。产小麦、玉米、甘薯等。有机械、水泥、铸造、铝土等厂矿。公路东接许巩公路。
一作玳瑁县。西汉置,属珠崖郡。治所在今海南省琼山市南。后废。《舆地纪胜》 卷124琼州琼山县引 《元和志》 云: “本汉瑇瑁县地,正观五年分置琼山县。”
南朝梁置,治所在今湖北仙桃市西南沔城镇。西魏置建兴县,为郡治。隋开皇初郡废。大业初改沔州复置,治所在沔阳县(今仙桃市西南沔城镇)。辖境约当今湖北仙桃、洪湖、天门、监利等市县及武汉市蔡甸区。唐武德初改为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析长安、盩屋、洋县、石泉、镇安五县地置,属西安府。治所在五郎关(今陕西宁陕县北老城乡)。嘉庆五年(1800)改宁陕厅。
1932年日伪分雅鲁县置,属伪兴安东省。治所即今内蒙古扎兰屯市。旋废。
即今江西萍乡市东南上埠镇。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5:萍乡县东南“紫家坑又十里至上埠”。在江西省芦溪县西部。面积77平方千米。人口3.8万。镇人民政府驻上埠,人口1.2万。驻地因地势较高,历为萍乡东南
①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并州。治所即今山西清徐县。大业二年 (606) 省入晋阳县。唐武德元年 (618) 复置,后属太原府。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废。1912年复置,属山西冀宁道。
在今河南上蔡县东。《方舆纪要》 卷50上蔡县: 蔡冈 “在县东十五里,周二十里”。
十六国前凉置,治所在安故县(今甘肃临洮县南)。后废。西汉置,治安故县(今甘肃临洮县南)。辖境约当今甘肃省临洮、渭源等县一带。西晋废。十六国前凉复置,后又废。
在今广东龙门县东。《清一统志·广州府二》: 龙门寨,“ (明) 弘治中建县,徙巡司于县东黄沙坳,分立水西、晶溪等十八寨于县境。本朝改诸寨为堡,总立龙门寨以统之”。
明成化十一年 (1475) 析高要县置,属肇庆府。治所在高明镇 (今广东高明市西明城镇)。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广东卷: 高明县 “从 (高明) 司名也。南地渐高,如高要、高凉、高明,皆此义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