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军
唐、五代方镇名。唐建中二年 (781) 置,治所在宋州 (今河南商丘县南)。兴元元年 (784)徙治汴州 (今河南开封市)。辖境屡有变动,长期领有汴、宋、亳、颍四州,相当今河南封丘、开封市、尉氏、柘城、沈丘以东,山东单县及安徽砀山、亳州、涡阳、蒙城、阜阳、颍上等县市地。五代梁还治宋州。后唐同光元年 (923) 改为归德军。
唐、五代方镇名。唐建中二年(781年)置,治宋州(今河南商丘市南)。兴元元年(784年)移治汴州(今河南开封市)。五代梁还治宋州,唐改名归德军。
唐、五代方镇名。唐建中二年 (781) 置,治所在宋州 (今河南商丘县南)。兴元元年 (784)徙治汴州 (今河南开封市)。辖境屡有变动,长期领有汴、宋、亳、颍四州,相当今河南封丘、开封市、尉氏、柘城、沈丘以东,山东单县及安徽砀山、亳州、涡阳、蒙城、阜阳、颍上等县市地。五代梁还治宋州。后唐同光元年 (923) 改为归德军。
唐、五代方镇名。唐建中二年(781年)置,治宋州(今河南商丘市南)。兴元元年(784年)移治汴州(今河南开封市)。五代梁还治宋州,唐改名归德军。
在今河北涞水县西北。《水经·巨马水注》:紫石溪水“又径圣人城东,又东南右会檐车水。水出檐车硎,东南流径圣人城南,南流注紫石水,又南注于涞水”。
唐置,属羁縻长宁州。治所在今四川长宁县境。后废。
即今贵州普定县西南绿林乡。清乾隆二十年(1755)设巡司于此。
元置,属思州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明洪武七年(1374)改为平头著可长官司。元置,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年)改为平头著可长官司。
元初升鸣沙县置,属宁夏府路。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明洪武初废。元初升鸣沙县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后属宁夏路。明初废。
在今贵州黄平县南。为清水江别名。《方舆纪要》 卷121兴隆卫: 重安江在 “卫南三十里。源出苗境,两山夹岸,水深莫测,当滇、贵驿道,维舟为渡。又南入清平县 (今凯里市清平镇) 界,而为舟溪江。下流入麻
在今陕西石泉县东南五里汉江南岸。《方舆纪要》 卷56石泉县: 堰头岭 “下有滩,曰堰滩”。
即扶莱县。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旧唐书·地理志》 禺州:“扶桑,武德四年置。”桑为莱之误。
唐置,为带州羁縻州治所。旧治在营州界内。州陷契丹后,寄治于昌平县之清水店 (今北京市昌平县西境)。后废。
峨眉山别称。即今四川峨眉山市西南峨眉山。西晋张华《博物志》:“南安县西百里,有牙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