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省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在今广东南海市南,跨顺德市地,以防御西、北二江之水患。清光绪 《广州府志》 卷69江防:桑园围 “捍卫十四堡,包络西樵山,东西基形如箕,西、北两江左右环绕,北为箕腹,东南为箕口。最北界三水县飞鹅山,自
1935年改陇川行政区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夏秋在今云南陇川县东北四十九里杉木龙,冬春驻今陇川县西南四十八里章凤街。1949年迁治城子镇。1952年改陇川县。见“陇川设治局”。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海宁县置,属歙州。治所在南当水口山上(今安徽休宁县西三十里渠口乡)。取旧县名休阳、海宁首尾各一字为名。大业三年(607)为新安郡治。唐武德四年(621)仍属歙州。七年(624)
明永乐五年(1407)属新安府。治所在东潮县(今越南东北部广宁省东潮县)。辖境相当今广宁省西南部及海兴省东北部地。宣德二年(1427)以后入安南。
唐贞观十八年 (644) 灭焉耆后置,属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城子旧城。开元七年 (719) 为安西四镇之一。贞元六年 (790) 后废。唐羁縻都督府。贞观十八年(644年)
在今四川宣汉县东北三十里清溪乡东南。清嘉庆初,白莲教徐天德等据此。《清史稿· 明亮传》: 亮镇压白莲教义军,“焚金峨寺、破重石子、香炉坪,克分水岭、大石岭诸卡”。
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北八里。《方舆纪要》卷21怀远县:边军城,“《志》云:宋末,江淮安抚使夏贵所筑”。
①北宋乾德三年(965)升南州置,属渝州。治所在南川县(今四川綦江县北綦江北岸)。《舆地纪胜》卷180南平军:“本朝平蜀,而南州即先归化。”故名。熙宁七年(1074)废。②辽开泰三年(1014)置,属
唐武德四年 (621) 置,为南州治。治所即今广西博白县。《寰宇记》 卷167博白县: “以博白江为名。”六年 (623) 为白州治。北宋政和初属郁林州,三年 (1113) 复为白州治。南宋绍兴六年(
亦作西安镇。在今江苏靖江市西,接泰兴市界。《清一统志·常州府二》“新丰镇”条下:“又有西善镇,在(靖江)县西四十五里。旧名镇海市,距通州泰兴新市五里。民居稠密,百货骈集,为邑巨镇。”(1)镇名。在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