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指大事。制:规定。曲:指小事。防:防范。 无论大事小事都规定制度,防范周密。语出《汉书.礼乐志》:“事为之制,曲为之防。”王念孙杂志:“大事曰事,小事曰曲。”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六引《景灵西宫
《世说新语.品藻》:“庾道季云:‘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懔懔恒如有生气;曹蜍、李志虽见在,厌厌如九泉下人。”曹蜍指晋人曹茂之,字永世,小字蜍,彭城人;李志字温祖,江夏钟武人。二人均善书,但为人无可
上:指在位者。 当政的人不按正道行事,民心离散已经很久了。 意谓在位者不能以身作则,就会失去民心。语出《论语.子张》:“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后汉书.孔融传》:“末世陵迟,风化坏乱,
同“长沙谪”。唐姚合《寄贾岛时任普州司仓》诗:“长沙事可悲,普掾罪谁知?”
同“报恩雀”。唐王湾《秋夜寓直即事怀赠萧令公裴侍郎兼通简南省诸友人》诗:“敢忘衔花雀,思同附骥蝇。”
见“碎首糜躯”。宋·王禹偁《又谢恩表》:“免冠伏阁,再三虑黩于天聪;~,万一冀伸于臣节。”【词语碎首縻躯】 成语:碎首縻躯汉语大词典:碎首縻躯
煮豆时用豆茎作燃料,比喻骨肉相残。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其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
南朝 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容止》:“庾太尉(庾亮)在武昌,秋夜气佳景清,使吏殷浩、王胡之之徒登南楼理咏,音调始遒,闻函道中有屐声甚厉,定是庾公。俄而率左右十许人步来。诸贤欲起避之,公徐云:‘诸君少住,
《旧五代史.王镕传》:“庄宗以镕父友,曲加敬异,为之声歌,镕亦报之,谓庄宗四十六舅。中饮,庄宗抽佩刀断衿为盟,许女妻镕子昭诲。”后因以“割衿”谓为儿女许婚。《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
《三国志.魏书.王凌传》:“王凌字彦云,太原祁人也。……(王)凌、(令狐)愚密协计,谓齐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长而才,欲迎立彪都许昌。……(司马)宣王将中军乘水道讨凌,……凌自知势穷,乃乘船单出迎宣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