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内则》:“鱼去乙。”东汉.郑玄注:“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尔雅.释鱼》:“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晋.郭璞注:“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
见“功遂身退”。
《左传.成公三年》载:春秋时,晋将荀罃被楚所俘,郑国一位商人打算把荀罃藏在大口袋中带出楚国。褚,装衣物所用之囊。后因谓战败被俘受屈为“入褚”。《陈书.吴明彻传》:“方欲息驾阴山,解鞍瀚海,既而师出已老
同“羊裘钓”。明屠隆《綵毫记.祖饯都门》:“今日羊裘烟水,鸱夷钓船,只愁去后,烽火咸阳乱。”
见“养虎遗患”。陈荫荣《兴唐传》:“现在李渊父子的势力越闹越大,决不能~。”
源见“访戴”。谓老朋友因思念之情起即行造访。明文徵明《伍畴中太守惠酒将过访》诗:“老我草《玄》方寂寞,故人乘兴定何如?”
源见“瓮间吏部”。指嗜酒成癖的人。北周庾信《答王司空饷酒》诗:“未能扶毕卓,犹足舞王戎。”【词语毕卓】 汉语大词典:毕卓
被:及。四表:四海之外。格:至。上下:指天地。 光辉照耀四方,以至于天上地下。 旧时歌颂帝王德业辉煌。语出《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汉.郑
原作“欲盖而名章”。形容企图掩盖事实真象,结果反而暴露得更加明显。公元前511年冬,同鲁国接壤的邾国大夫黑肱把他的封地滥城献给鲁国。左丘明评论说,名义的不能不慎重就象这样:有时有了名义还不如没有名义。
畀,给予。谓丢给豺虎吃掉。表示对恶人深恶痛绝。周朝有个诗人作了一首痛恨谗人的诗,诗中称:那个造谣的坏东西,是谁替他出主意;抓住那个坏东西,扔给豺虎填肚皮。豺虎嫌臭不吃他,扔到北方不毛地。不毛地也不接受